部门概况 |
资产管理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,负责全校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。 1.负责制订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 2.负责学校土地使用权、房产产权管理,以及公共房产使用管理; 3.负责学校相关政府采购、零星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验收工作; 4.负责学校固定资产验收入库,以及调拨、转让、报损、报废等处置工作; 5.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实物帐管理、数据统计,组织学校资产盘点、资产评估工作; 6.负责指导并监督学校各资产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等; 7.负责学校各类国有资产权证、资产处置等各类档案管理; 8.负责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; 9.负责宁都青塘实习基地、泰和苏溪基地管理; 10.负责监督学校经营性资产依法依规进行; 11.完成学校部署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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